【短视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成立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成立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7月8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揭牌仪式8日在香港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和梁振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香港特区国安委主席林郑月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香港中联办主任、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与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共同揭牌,宣告驻港国安公署正式成立并运行。

8日7时许,五星红旗在国歌声中徐徐升起。林郑月娥、骆惠宁、郑雁雄分别发表致辞,并与董建华、梁振英共同为驻港国安公署揭牌。

林郑月娥在致辞中表示,当日的揭牌仪式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大家一起见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另一个里程碑。她表示,香港特区国安委将尽快与驻港国安公署建立协调机制,特区政府有关机构也将在工作层面与驻港国安公署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

骆惠宁代表国务院港澳办及香港中联办对驻港国安公署揭牌表示祝贺。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开启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设立驻港国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根本责任的重大举措,“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国家安全的守门人’”,骆惠宁强调,驻港国安公署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香港定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会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他相信,今天的香港,已经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

郑雁雄发表致辞称,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驻港国安公署将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他指出,驻港国安公署将依法加强与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的工作联系和工作协同,依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建立协调、协作机制。驻港国安公署也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和政委蔡永中、香港特区国安委成员、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约80人出席仪式。出席仪式的还有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李江舟、孙青野等。

根据香港国安法规定,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得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应当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人员依法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完)

【编辑:王祎】